宜市价费字〔2016〕30号
高安市发改委、高安市卫计委:
报来《关于确定高安市人民医院检验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》(高发改收费字〔2016〕26号)收悉。
鉴于省发改委、省卫生厅《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汇编》(2012年版)未核定县级医疗机构“血清胱抑素测定”(项目编码为250307028)、“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”(项目编码为250403053)两个项目的收费标准,根据省发改委、省卫生厅赣发改收费字(2005)175号《关于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印发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通知》、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《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》(赣府厅发〔2015〕81号)规定,经研究,现就上述两项检验收费的收费标准核定如下:
血清胱抑素测定(项目编码250307028),每项40元;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(项目编码250403053),荧光探针法,每项25元;时间分辨荧光分析法加收40元。
请接文后,督促高安市人民医院严格执行医疗收费项目规范,做好明码标价公示工作。
宜春市物价局 宜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2016年12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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